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8-01-10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801004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8〕12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1月10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现将我县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要求,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为150000其中续费人数149710人、新参保290人。续费率必须达到95%以上,贫困人口参保率必须达到100%,参保缴费必须在2018530日前全面完成。(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迅速启动征缴工作。各镇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启动2018年参保缴费的组织工作。一是要迅速将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到人头,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奖惩到位。二是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参保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准确把握政策,积极参保缴费,做到应保尽保。三是要迅速展开保费收缴工作,抓住农历春节前后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黄金时节,动员群众缴纳2018年度的保费。

三、努力提升经办水平。一是要大力推行农商银行助农E终端设备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实现保费直缴,做到缴费、领待、查询“不出村”,提升经办信息化、便利化程度。二是要努力提高缴费水平,鼓励引导参保群众选择200元以上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提高参保群众的养老金收益,提升待遇保障水平。除在册贫困人口外,其他参保人员选择2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比例不得低于90%。三是要努力提高基金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基金票据管理,坚决杜绝票据丢失现象发生,要及时上缴保费,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政府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县脱贫办、县督查考评办、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各镇参保缴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要随时掌握各镇参保缴费工作进度,认真做好进度统计和通报,及时向县脱贫办、县考评办、县政府督查室报告情况,为做好督查考评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附:紫阳县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表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