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2-23 00:00来源: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名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001060002201803002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紫政办发〔2018〕19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2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年02月23日
内容概述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紫阳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紫阳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用油消费安全,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条规,抓好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扶持产业发展,加大惩治力度,推动社会共治,不断净化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环境,规范治理“地沟油”,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年的“地沟油”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全面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检验制度。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流通为监管重点,排查和整治畜禽养殖、动物屠宰、餐厨垃圾处理和食用油生产经营等各环节风险隐患,全方位打造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扶持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肉类加工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查处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全面清理取缔从事“地沟油”违法犯罪利益链接,做到严惩重处,有效遏制“地沟油”流向餐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紫阳县“地沟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罗云忠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食安委主任

副 组 长:田 鑫 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安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农林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各镇人民政府。

“地沟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由吴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并确定1名联络员。

四、治理工作内容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督促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病害生猪及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2.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指导餐厨废物排放单位单独设置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装置,对餐厨废弃物单独投放、分类收集,督促指导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

3.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者建立健全原料采购使用台账,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把原料采购关、贮存关、使用关。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上述台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二)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

4.引进有实力、有经验、信誉好的企业,在我县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立源头拦截、分离、减量、智能收运模式,提升全县“地沟油”的监管处理效能。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招商局、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农林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5.推动肉制品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环境清洁化、有机废弃物循环再利用技术改造,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保持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三)支持管理升级和技术创新

6.推广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工艺技术,鼓励屠宰企业、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在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关键环节安装视频装备。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7.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建设“明厨亮灶”,公开餐厨废弃物回收环节操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8.加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巡查、督查力度,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日常检查、全面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9.加强对食用油有关企业和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进料、出油的数量和价格,查验是否购入来源不明或可疑原料油。开展食用油、火锅底料专项抽检,追查检出过氧化值严重超标企业原料来源。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0.组织实施生猪屠宰监管“利剑行动”,严查屠宰病死猪为生产加工“地沟油”提供原料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

11.严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回收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依法查处侵犯食用油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假冒品牌食用油、“傍名牌”等行为和食用油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3.健全完善各镇、部门间“地沟油”违法案件线索通报、反馈、查处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发改局

(六)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4.加强对养殖场(户)、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厂、食品生产经营者关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知识培训,普及“地沟油”危害知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

15.将涉及“地沟油”违法行为的违法养殖场(户)、屠宰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人代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林科技局

16.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信息,对查处的“地沟油”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依法曝光。

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五、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地沟油”治理具体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地沟油”安全隐患、违法线索大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地沟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依法查处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严惩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犯罪行为。县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督查阶段(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对“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自查总结,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报送县食安办。县食安办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督查。由县食安办牵头综合评估各镇、县级相关部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县政府,对整治不力、隐患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地沟油”治理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各镇政府要统筹安排,县级各部门要细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对本辖区和本行业认真开展检查督办。县食安办将“地沟油”治理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对各镇、县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态管理以及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三)畅通举报渠道。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紫阳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和举报人保护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地沟油”治理的积极性,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形成全民参与“地沟油”违法犯罪治理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