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

时间:2021-08-06 15:07

负责人姓名 信访局局长:蔡英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915-4421450
办公地址 安康市紫阳县桥沟路11号县政府大院内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紫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紫阳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三)负责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和中、省、市、县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办中、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及上级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五)拟订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

(六)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县内党政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七)承担县信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

(八)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